a.置換:換土墊層法、擠淤置換法、褥墊法、振沖置換法、強夯置換法、砂石樁置換法、石灰樁法、EPS超輕質料填土法。
b.排水固結:加載預壓法、超載預壓法、真空預壓法、降低地下水位法、電滲法、真空預壓與堆載聯合法。
c.灌入固化物:深層攪拌法、高壓噴射註漿法、滲入性註漿法、劈裂註漿法、電動化學註漿法、壓密註漿法。
d.振密、擠密:表層原位壓實法、強夯法、振沖密實法、擠密砂石樁法、土樁(灰土)樁法、夯實水泥土樁法、爆破擠密法、孔內夯擴樁法。
e.加筋:加筋土法、錨固法、樹根樁法、低強度混凝土樁復合地基法、鋼筋混凝土樁復合地基法。
f.冷熱處理:凍結法、燒結法。
g.托換:基礎加寬托換法、墩式托換法、樁式托換法、地基加固托換法、綜合托換法。
h.糾傾:加載迫降法、掏土迫降法、黃土浸水迫降法、頂升糾傾法、綜合糾傾法。
(2)地基處理方法按化學作用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a.物理處理。
b.化學處理。
c.生物處理。
(3)地基處理方法按處理位置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a.淺層處理。
b.深層處理。
c.斜坡面土層處理。
(4)地基處理方法按有效期可分為以下二種類型。
a.臨時性處理。
b.永久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