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師職稱評定新政將實施,為中國教育事業發展註入新動力。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現代教育對教師資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政府頒布了新的教師職稱評定政策,以確保教師的質量和責任。
完善後的職稱評審標準有哪些新要求?下面小編給大家詳細分享。
合理設置論文和科研成果要求
1、註重實踐
工程、衛生、藝術、中小學老師等實踐性比較強的崗位,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針對這壹系列的崗位,評職不能只是簡單的設立論文數量、影響因子等,這壹類條件也不能作為硬性指標。
2、看重學術貢獻
對研究型人才,應更多的聚焦成果及高質量的學術論文,註重人才的貢獻、研究能力以及學術影響力等,逐步淡化論文數量的要求。
3、論文不再是必選項
各單位職稱評審時,論文不再是必選項,轉變為成果“多選”,並建立“菜單式”的評價指標。
4、代表性成果可作為參評標準
高質量專利、成果轉化、理論文章、技術推廣、技術解決方案、智庫成果、創新突破、文藝作品、病歷、教案等業績上的成果也可作為職稱評審的參評標準。
學術成果通過學術委員會認定、同行專家以及國際同行評審、第三方機構評價等方式評定,提高成果評價的權威性。
5、鼓勵高質量論文的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