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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系統中工作票,簽發人、許可人、負責人要怎麽區分?

區分結果如下,請參考。

1:工作票的定義工作票是準許在電氣設備上工作的書面命令,也是執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書面依據。

2:工作票簽發人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充足。工作許可,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3: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必要時予以補充。

4:即通過支付使用費和其他費用而得專利權人(許可人)允許使用其專利發明權的人。根據許可證合同類型的不同規定,專利受許可人獲得專利發明使用權通常可分為壹般使用權、獨占使用權、獨家使用權和分許可使用權4種。

5:業負責人壹定是壹個自然人,是口頭語,壹般來說,小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負責人,如果事情管不過來,也可以指定多個負責人。具體的負責人負責相關的職責,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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