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希臘,劇院使用的升降裝置就是“升降機”的概念。後來在公元前70年,羅馬的鬥獸場(也稱“鬥獸場”和“鬥獸場”)用這種升降裝置將用於鬥獸場的獸類舉到地上,也使用了“舉”的概念。
1861年,美國人Elisha Otis申請了壹項可以說是重新定義了電梯的專利。這種安全技術的發明者Elisha Otis給她的產品起了個名字,就是“電梯”。所以電梯的英文是elev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