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優先權文件數字交換服務已經開通,包括中歐、中美、中韓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服務。申請人提交專利申請時,在請求書中正確填寫在先申請的申請日和申請號,原受理機構為歐洲專利局、美國專利商標局和韓國專利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通過電子交換系統獲得優先權副本,無需申請人另行聲明。
優先權文件的數字查詢服務是基於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專利法條約和專利合作條約的服務。在辦理此項業務時,申請人應先向第壹受理局(OFF)提交存放電子優先權文件的請求,由第壹受理局將優先權文件存放到優先權文件數字查詢服務認可的數字圖書館,然後申請人同時向第二受理局(OSF,也稱查詢局)提交查詢電子優先權文件的請求,即第二受理局通過提交優先權文件數字查詢服務的請求並通過授權即可獲得優先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