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對臨床用量大、采購金額高、多家企業生產的基本藥物,發揮省級集中批量采購優勢,由省級藥品采購機構采取雙信封制公開招標采購,醫院作為采購主體,按中標價格采購藥品。②對部分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價格談判機制。③對用量小、臨床必需、市場供應短缺的基本藥物,可通過招標采取定點生產等方式確保供應。④對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急(搶)救藥品、基礎輸液、臨床用量小的藥品和常用低價藥品,實行集中掛網,由醫院直接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