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壹申請人同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發明專利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是目前常見的壹種專利申請策略,這是因為發明專利的審查時間比實用新型專利的審查時間長,在實用新型專利審查通過後即可先取得實用新型專利權。但是我國《專利法》第9條規定,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壹項專利權。如果同壹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律師建議,如果同時就同壹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應當在申請時分別說明對同樣的發明創造已申請了另壹專利,否則將可能因違反《專利法》第9條規定使得發明因喪失新穎性被駁回;或者也可以選擇修改發明專利申請,避免兩項專利內容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