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由於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可以不經實質審查而獲得授權,這也給了壹些人有意獲取相同或近似的外觀或實用新型專利,惡意投訴競爭對手侵權,幹擾被申請人正常經營活動的空間。很多企業鉆法律制度的空子,為壹些已經公開銷售的產品申請專利,然後惡意攻擊競爭對手。
第三,壹群活躍的“專利流氓”通過囤積專利、主張權利來追求利潤,可以通過平臺渠道進行大規模、快速、低成本的投訴,實現敲詐勒索,與眾多商家談判。具體情況還是需要咨詢專業機構,聽力和技術可以代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