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查詢 - 對專利權對象的認識

對專利權對象的認識

1、發明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必須是壹種技術方案,是發明人將自然規律在特定技術領域進行運用和結合的結果,而不是自然規律本身,因而科學發現不屬於發明範疇。同時,發明通常是自然科學領域的智力成果,文學、藝術和社會科學領域的成果也不能構成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

2、實用新型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該產品應當是經過工業方法制造的、占據壹定空間的實體。壹切有關方法(包括產品的用途)以及未經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客體。

3、外觀設計

外觀設計又稱為工業產品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 上一篇:能有多少第壹作者?
  • 下一篇:凡口眼霜是名牌產品嗎?專利證書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