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翻譯如下:
“我們必須克服的是對現有技術EP1394024的指控。該文件只有德語版本,審查員已經在審查意見的第壹段解釋了其公開內容。不考慮現有技術的具體內容,通過結合權利要求5或6和權利要求7的主題,似乎審查員可以接受權利要求1的修改。或者,獨立權利要求13可以用作可接受的權利要求的基礎。”
我沒有逐字翻譯。這是國外律師回復審查意見通知書的建議。是指通過將權利要求5或6和權利要求7的附加技術特征寫入獨立權利要求1,或者刪除權利要求1-12,將獨立權利要求13作為要求保護的主題,可以克服審查員指出的新穎性和創造性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