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惡意訴訟可以反訴,對原告的證據可當庭質證,或提供反證或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法院會查明事實依法判決。惡意訴訟,指當事人利用訴訟為自己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訴訟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
第壹條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
第二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 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