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對代理人問題,不全像妳說的,因為對具體問題,讓他們弄懂技術,肯定比讓技術員弄懂專利知識要難得太多,何況是弄懂異乎尋常的發明。所以“拿了錢也不負責”是必然的,從而也是自然的,誰讓技術員寧願啃發明卻不願化壹點時間了解壹下專利知識呢。“犯低級錯誤”的那壹定是妳碰上新手了吧,應當是這樣。
另外,上面中的壹位提到“陳述費”,那不是專利局收的,是代理人收的,費總是該付壹點的,勞動了嗎!宰得別太狠就是了。
補充:通常下,技術員了解了壹般性的專利知識就足夠應付壹般的申請了,但是特殊情況下,如申請過程中出了差錯,如和大的公司頂牛上了,如審查員和老婆吵了架而將火發到妳的身上……,那業余水平就不夠用了。這時如有老辣的代理人出面可能會有神效,畢竟人家懂得各種明規律和潛規律,豈是較少實戰磨練的人能夠相比。但是,妳說的很對,責任心是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