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發明專利被駁回的救濟途徑是:1、向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提交復審請求。如果,覺得審查員的意見沒有道理,可以在收到駁回決定通知書3個月內向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提交復審請求,並同時繳納復審的官費。2、在提出復審後,若維持駁回結果不變,則可以以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為被告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四十壹條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復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復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