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的日期為申請日。申請文件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
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