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調整後的專利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有關事項公告規定:
(壹)申請費;發明專利900,印刷費50;
(二)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每年300;
(三)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2500;
(四)復審費;發明專利1000;
(五)著錄事項變更手續費1、發明人、申請人、專利權人的變更200 2、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委托關系的變更50
(六)優先權要求費每項80
(七)恢復權利請求費1000
(八)撤銷請求費 發明專利權30;
(九)無效宣告請求費 發明專利權3000;
(十)強制許可請求費 發明專利300;
(十壹)強制許可使用裁決請求費300;
(十二)專利登記、印刷、印花費 發明專利255;
(十三)附加費1、第壹次延長期限請求費每月300再次延長期限請求費每月2000 2、權利要求附加費從第11項起每項增收150 3、說明書附加費從第31頁起每頁增收(包括說明書附圖) 50從第301頁起每頁增收(包括說明書附圖) 100
(十四)年費;發明專利1--3年900 ;4--6年1200 7--9年2000; 10--12年4000 ;13--15年6000 ;16--20年80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九十三條 申請發明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時,應當繳納下列費用:
(壹)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公布印刷費、優先權要求費;
(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復審費;
(三)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年費;
(四)恢復權利請求費、延長期限請求費;
(五)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