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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18突擊步槍的AR-16與AR-18

在費爾柴德賣出AR-10和AR-15的設計之後,阿瑪萊特不能再使用直噴式氣動系統在步槍上。因此尤金·斯通納開始設計壹款使用短行程活塞傳動的步槍。在AR-10和AR-15中的由鋁鍛制的結構改為由鋼沖壓制成使得新設計能較容易生產。由於小口徑高速步槍的研究尚未獲得認可,斯通納的AR-16依然使用7.62 × 51毫米的彈藥。當阿瑪萊特改組時,斯通納離開了公司。美軍後來決定使用發射5.56毫米口徑的AR-15,而阿瑪萊特也開始尋求可以與AR-15匹敵的設計。由於斯通納的離去, 將AR-16的口徑縮小的任務交給了阿瑪萊特新任的首席設計師:亞瑟米勒。最後產生的設計被命名為AR-18。 亞瑟米勒在1969年獲得這支步槍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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