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的根本區別:1,保護不同:實用新型專利只涉及產品的形狀和結構,保護範圍比發明專利窄。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為10年,發明專利的保護期為20年,均自申請日起算。2.進步不同:在專利創造性審查過程中,發明專利需要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實用新型專利只需要具備“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水平低於發明,所以有人稱實用新型專利為“小發明”或“小專利”。3.審批程序不同:專利法規定了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簡化審批程序,實用新型只進行初步審查,而發明專利除初步審查外,還需要進行實質審查。4.審查周期不同:實用新型專利6個月左右就能拿到專利證書,發明專利1年半左右就能拿到專利證書,因為發明專利的技術領域更廣,不同技術領域的審查周期差異較大,有的技術領域可能需要2-3年甚至更長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新的實用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以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色彩、形狀、圖案的組合為基礎,所作出的具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