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要看具體案情和考官。法律沒有限制審查時間,只是限制了申請人的答復時間(壹次電話四個月,兩次電話兩個月及以後)。
也可以提前公開申請,進行真正的試用,這樣會更快,但是授權最早也不會早於18個月。即使在18個月內完成內部審核,授權也要等到18個月,因為會考慮申請沖突的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規定的,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予以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