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華律網信息可知,根據《公司法》和相關政策,攜帶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創辦民營科技型企業,其無形資產經評估確認後,可作價出資,但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20%,屬於高新技術的允許充抵註冊資本的35%。
專利權技術可以作為註冊資本,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