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被駁回了,說明專利申請沒有通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八條 發明專利申請經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仍然認為不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予以駁回。
第四十壹條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復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復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