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發明人為自然人。發明人應當是個人,請求書中不得填寫單位或者集體,例如不得寫成“××課題組” 等。發明人應當使用本人真實姓名,不得使用筆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多個發明人的,應當自左向右順序填寫。
專利申請人,是就壹項發明創造向專利局申請專利的人。
申請人可以為單位、也可以為自然人。
A、當發明人或設計人,依照企業要求完成本職工作後或者利用企業的資源(設備、資金)完成的發明、實用新型、設計,屬於職務發明和設計、申請人為該企業,其他約定除外。
B、當發明人或設計人,依照利用自身資源(設備、資金)完成的發明、實用新型、設計,申請人屬於個人,該設計人可自願的將申請人的權利賦予別人或其他企業所有,其他約定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