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實質審查,是指國家專利局對申請專利的發明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實質性內容所作的審查。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3 年內,國家專利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實質審查不需要提供實物,壹般也不需要到現場,但會給發審查意見通知書,指出存在的問題,就要對通知書的內容進行答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