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其特點是:首先,發明是壹項新的技術方案。是利用自然規律解決生產、科研、實驗中各種問題的技術解決方案,壹般由若幹技術特征組成。其次,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大類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六條 發明專利的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的時候,應當提交在申請日前與其發明有關的參考資料。
發明專利已經在外國提出過申請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該國為審查其申請進行檢索的資料或者審查結果的資料;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