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受理提交
將準備完成的材料提交至專利局,如果符合受理條件,專利局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並且核實過文件清單後,發出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人。
審查階段
(1)初步審查:專利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需經初步審查。在初步審查合格之後,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布。專利局也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初步審查主要核查①申請文件是否齊備;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標準;③費用是否繳納。在初步審查中,專利局會針對以上事項發出補正通知書,由申請人進行補正。
(2)專利法第三十五條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授權
申請人在接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後,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規定費用。在辦理登記手續之後即可獲得專利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