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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與發明的區別

發明與發現在本質上有著完全的區別,兩者壹個是創造,壹個是探索舊的事物。

發明是需要去創造沒有的事物或方法,是壹個從無到有的過程,發明的東西是新的;而發現是指通過探索去看到找到不為人知的已經存在的事物或規律,是先天存在的,發現的東西是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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