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專利權的內容:第壹是制造加工方法,它的方式是作用於壹定的物品上,使這些物品在形狀、結構或者物理化學性質上發生變化,產生出新物品。第二是作業方法,這種方法不在於改變已有物品本身的形狀、結構和物理化學性質,而是借助這些物品來達到某些技術上的效果。例如,測量方法、檢測方法、采掘方法、分析方法等;另外還包括發電方法、制冷方法、照明方法、通訊方法、廣播方法等用於獲得某些技術效果的方法。第三是使用方法,也叫用途發明。這是對已知物品的壹種新的應用方式,在不改變產品本身的情況下,通過對該物品的特殊的使用而獲得新的技術效果。這種情況又包括對專利產品的新的使用方法和對非專利產品的新的使用方法。《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五條,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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