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從事非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企業符合條件的非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壹)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