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壹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主要職責包括:執行《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研究相關專利管理機關的執法職能,監督各項專利法律、法規的執行,對違法侵權行為進行處罰。
(二)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技術專家和法律專家組成,受理專利的復審請求和專利權宣告無效請求。包括:
(1)對不服專利局駁回申請和撤銷或維持專利權的決定提出的復審請求進行復審(2)對無效宣告請求進行審理等。
(三)地方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專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實際處理能力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包括: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處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行為解專利糾紛。
(四)國家和地方國防專利機構。國家國防專利機構負責受理和審查國防專利申請。國務院國防科學技術工業主管部門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分別負責地方系統和軍隊系統的國防專利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壹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