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高價值專利的價值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法律價值度、技術價值度和經濟價值度。高價值專利指以下專利:1、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明專利;2、在海外有同族專利權的發明專利;3、維持年限超過10年的發明專利;4、實現較高質押融資金額的發明專利;5、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或中國專利獎的發明專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後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為補償新藥上市審評審批占用的時間,對在中國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藥相關發明專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新藥批準上市後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