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近三年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
3.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經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合格中介機構驗證的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5.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認證的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6.技術創新活動的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明、各級政府科技計劃文件及其他研發項目立項證明、生產批準文件、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材料、產品質量檢測報告等科技成果轉化證明、R&D組織管理水平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7.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及R&D人員在企業職工中所占比例的說明。
8.提交近壹個月(季度)的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復印件)
發明專利壹項或六項實用新型或六項軟件著作權。
申請和材料應提前三個月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