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註冊壹年以上的居民企業。具體如下: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註冊成立壹年以上;
2、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註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壹項數量要求:
(1)發明或者植物新品種2件以上;
(2)實用新型專利6件以上;
(3)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或者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7件以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百分之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百分之5;
(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百分之4;
(3)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百散態分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