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外國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
2.轉讓人要與受讓人***同簽署壹份書面的、符合專利法及有關法律的"轉讓合同";
3.必須到專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認定、登記手續;
4.應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繳納費用。國家專利管理機關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後,此項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才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