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計稅方法是:納稅人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為20%。
凡轉讓土地使用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等屬於《營業稅暫行條例》中稅目稅率表所規定的應稅收入(轉讓無形資產),應當依法繳納營業稅。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