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自申請日起10年。
中國香港外觀設計保護的有效期最長為25年,每5年續期壹次。
中國臺灣地區,稱為新式樣,新式樣專利權期限,自申請日起算十二年屆滿;聯合新式樣(指同壹人因襲其原新式樣之創作且構成近似者)專利權期限與原專利權期限同時屆滿。
澳大利亞最長保護期限自申請之日起10年。
韓國外觀設計,自授權註冊之日起生效。韓國外觀設計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之日起15年。
法國外觀設計保護期限為5年,並可每5年續展壹次,最長不能超過25年。
日本外觀設計的保護期為15年,從登錄日算起。(與中國專利制度的另壹個明顯區別是,在日本,如果滿足壹定的條件並且在某壹時間段,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之間可以相互轉換,這壹程序可以讓申請人既可以在申請之前選擇保護類型,也可以在申請之後選擇或者改變保護類型,為申請人提供了靈活的保護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