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施例是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優選的具體實施方式的舉例說明.實施例的數量應當根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性質、所屬技術領域、現有技術狀況以及要求保護的範圍來確定。
2、實現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優選的具體實施方式是說明書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於充分公開、理解和實現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支持和解釋權利要求都是極為重要的.因此,說明書應當詳細描述申請人認為實現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優選的具體實施方式.在適當情況下,應當舉例說明;有附圖的,應當對照附圖進行說明。
3、優選的具體實施方式應當體現申請中解決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並應當對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征給予詳細說明,以支持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