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明專利:對產品、方法或者改進所提出的具有創造性的新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專利: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組合所提出的具有實用性的新方案。
3、外觀設計專利: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