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體審計方案的基礎上,選擇審計對象的建築編號,計算工程量。
(2)深入施工現場進行調研,核實新材料、新工藝的生產定額,即單方人工、材料、機械的基礎數據。
(3)對本工程所用的材料,深入市場調查,摸清底價,為編制補充核算材料價格提供基礎數據。
(4)根據預算定額的原則,根據現場測量數據編制相關的發生定額。
⑤編制代表樓號的工程預算,確定其統壹價格標準。在此基礎上,按照不同的結構形式計算各項目的建築面積,計算典型樓號的比例,代入統壹價格標準。
(2)全面審計法。這種方法其實就是審核員重新編制施工圖預算。首先根據施工圖綜合計算工程量。然後,我會把自己算出來的工程量和被審計對象的工程量進行對比。同時,根據定額或單位計價表逐項核實被審計對象的單價。
(3)重點審計法。這種方法類似於全面審計方法,與全面審計方法的區別只是審計範圍不同。該方法根據施工圖,重點對壹些價值較高或投資比例較大的分項工程進行選擇性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