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該技術方案在國外已經申請了發明專利並有效的,妳再次在國內申請,肯定是不能授權的。
2、如果該技術方案在國外沒有申請發明專利,妳可以在國內申請發明專利,並有可能授權。因為目前審查員下發的對比文件還主要是公開的專利文獻。
3、當然該產品的已銷售並使用,會對抗該技術方案的專利權。如果對方舉證充分,會導致已授權的專利無效。如果對方舉證不充分,該專利權會限制該產品的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