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的入賬價值:
1、企業購買另壹個企業時,購入商譽的成本應根據購買企業支付的價款扣除被收購企業可辨認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負債後的余額確定。
2、企業除商譽以外的其他無形資產,從外部取得時,其成本應根據取得時發生的總支出確定。
3、企業自創並依法取得的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的成本,應根據依法取得時發生的註冊費、聘請律師費以及其他等相關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4、其他單位作為資本或者合作條件投入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根據評估確認的價值確定。
5、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6、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無形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帳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無形資產,按換出資產的帳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