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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轉讓專利需要什麽手續

專利權也是壹種財產權。根據專利法第十條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都可以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需履行的手續:

1、我國個人或單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單位)向外國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批準;

2、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人要與受讓人***同簽署壹份書面的、符合專利法及有關法律的“轉讓合同”;

3、必須到專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認定、登記手續以及其它的手續資料。

4、應向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提交“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繳納費用。國家專利管理機關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後,此項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才正式生效。

在進行專利權轉讓時,需要由雙方對相關情況進行協商認定,特別是專利權的使用上,還需要對專利權可以授權的時間進行確定,後期雙方都應當在遵守相關條款的情況下處理,如果違反了相關條款的,則還需要追究相關違約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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