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管轄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受理刑事案件的職權範圍,也就是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立案權限範圍的劃分。法律依據包括《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刑事訴訟法》和《刑法》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