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徑如下:
1、如果證據能證明產品(無論是A公司還是B公司的產品)是在專利的申請日以前就已經公開銷售,那麽該設計屬於現有設計,B公司可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專利無效。
2、如果證據不能證明產品是在專利的申請日以前就已經公開銷售,只能證明B公司在專利申請日以前就已經生產的話,可以在訴訟時主張先用權。
證據充足的話,官司穩贏。
另外,即便B公司的證據不充分,B公司也可以請求法院讓A公司出具《專利權評價報告》,說不定對方拿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評價報告就自己撤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