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進入軟件園的科技企業,根據其科技含量、規模大小,給予適當場租減免或補貼。對於孵化畢業企業或引進的高科技企業需購買區內研發和生產用地的,經區科技部門認定並報管委會批準後壹次性補貼給企業。
2、對於三大重點產業類企業獲得市級科技項目立項並經管委會批準的給予上級部門自主金額最高50%至100%的資金配套。
3、加大對企業設計博士後工作站的支持力度,對於進站的博士後給予5萬的項目研究啟動經費。
4、對於認定為知識產權制度示範企業的給予下列優惠:每申請1項發明專利,資助專利代理費30000元;鼓勵和支持企業保護知識產權行動,經企業申請,對調查取證所需的技術鑒定費給予資助,資助額度為每案所需技術鑒定費的50%,最高額度為5000元/案。
5、對將本企業技術標準化為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的,給予10萬元到30萬元的獎勵。
對進入軟件園的企業采取政府采購扶持原則,今後政府部門的計算機軟件項目或工程,原則上向園區內企業傾斜,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園區內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