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壹國家是指個人或企業通過自主申請和委托代理的方式申請某個國家的商標。
第二種:多國申請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
《馬德裏商標註冊協定》是根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締結的壹項特殊協定。其目的是消除巴黎公約中規定的商標國際註冊的繁瑣程序。根據該協定,締約國國民(包括在締約國有住所或營業所的人)在獲得商標註冊後,可以通過本國商標主管機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申請商標國際註冊,從而在該協定締約國獲得商品或服務的商標保護。國際局收到商標註冊申請後,應立即予以登記、公布並通知申請人選定的簽字人。
第三種:多國申請歐洲相同商標條例。
申請人可以獨立或委托代理機構向歐盟相關部門提交申請。如果他們通過申請,就可以在所有成員國獲得商標保護,而不必壹個壹個註冊。
第四種: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多國申請。
非洲知識產權組織(知識產權組織)是壹個保護知識產權的區域聯盟。它由官方語言為法語、伯利茲和離岸公司註冊流程語言的國家組成。它統壹管理所有成員國的商標事務,總部設在喀麥隆雅溫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