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IPC對各個類別做了明確的定義,但是具體給專利標記分類時,需要遵循IPC的分類原則。IPC分類表分類表定義了5個分類原則:
(1) 整體分類
有的技術主題應當盡可能作為壹個整體來分類,而不是將它的各個組成部門分別分類。
(2) 功能分類
技術主題按功能分類分入功能分類位置;分類表中不存在該功能分類位置的,分入適當的應用分類位置。
(3) 應用分類
有的技術主題按應用分類分入應用分類位置;分類表中不存在該應用分類位置的,應當分入適當的功能分類位置。
(4) 既功能分類又應用分類
有的技術主題既按功能分類分入功能分類位置,又按應用分類分入應用分類位置。若分類表中不存在該功能分類位置,則只分入應用分類位置;若分類表中不存在應用分類位置,則只分入功能分類位置。
(5) 獨立權利要求與從屬權利要求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