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處至少應當配備兩名財會人員(會計、出納各至少壹名)。財會人員須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初級會計電算化資格證書及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以下簡稱專利局)培訓合格的“上崗證”,同時在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備案。
財務人員的職責分工應符合國家財務管理有關規定,其職責範圍包括:專利費用的收繳,數據的采集、校對及傳輸,賬目稽核、對賬,科目的更正調整,記賬憑證的裝訂和保管,總賬和明細賬的保管,以及專利局委托的與專利費用收繳相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