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專利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創造第壹次在某國提出專利申請後,在法定期限內,又就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其在後申請以第壹次專利申請的日期作為其申請日,專利申請人依法享有的這種權利,就是優先權。專利優先權的目的在於,排除在其他國家抄襲此專利者,有搶先提出申請,取得註冊之可能。專利優先權可分為國內優先權和國際優先權。1.國內優先權國內優先權,又稱為“本國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相同主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在我國優先權制度中不包括外觀設計專利。2.國際優先權國際優先權,又稱“外國優先權”,其內容是:專利申請人就相同主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者就相同主題的外觀設計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的,中國應當以其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為申請日,該申請日即為優先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