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請求人未針對專利局所作出的駁回決定提出復審請求;
(3)請求人未在收到駁回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復審請求;
(4)請求人具備情形(3)所列情況,並且未提出恢復權利請求或者提出的恢復權利請求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或者第九十九條第壹款有關請求恢復權利的規定;
(5)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作為請求人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
(6)復審請求所涉及的專利申請尚未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