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查詢律臨顯示,若專利申請人多繳、錯繳或重繳費用,可向專利局提出退款請求,經核實後退還。若超過壹年未提出,壹般不再予以退款。
可通過郵局、銀行匯付或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方式繳納費用。若未按規定繳納,視為未辦理繳費手續。多繳、重繳、錯繳費用,可在3年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退款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