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e gonna = be going,口語中常見用法,註意在前面,後面是動詞的原形。?
如果我倒下了,妳會在那裏嗎?當我失意的時候,妳會在我身邊嗎?(“超級男孩樂隊:妳會去嗎?”)?
我要逃走,永遠不說再見。我想逃避,不辭而別。(林肯公園:暴走)?
我會在3:00到那裏。我會在3點鐘到那裏。
2、gotta=got to(相當於不得不,必須)?
有件事我要告訴妳我有件事要告訴妳。
我得離開這裏。我必須離開這裏。?
我得去趕公共汽車。我要去趕公共汽車。
等效原理
等同原則是世界各國專利制度中的壹項法律原則。即使某壹方侵權的產品或方法不屬於專利權利要求的字面範圍,但它等同於權利要求所保護的發明,等同原則也允許法院判定該方侵犯了另壹方的專利。